如何处理借款人违约的情况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不还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要根据借钱的金额来定。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而借钱不还的案件往往都是属于财产案件处理的。提醒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全州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毗邻湖南省,距桂林市125公里。素有“广西北大门”之称。土地总面积4021.19平方公里,人口77.8万人,是桂林市土地面积最宽、人口最多的县。全州建制于公元前221年(秦朝)。如今县治驻全州镇,城区人口9万人,已形成完整的金融、商业、文化等经贸体系,商业活跃、市场繁荣,是湘桂走廊上的明珠。全州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土地肥沃,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发展农、林、牧、渔各业得天独厚。境内盛产大米、小麦、玉米,素有“桂北粮仓”的美称。全州农副产品品种多,产量大,名闻遐迩的“全州三辣”:生姜、大蒜、辣椒,产量居广西各县之首;柑桔、红瓜子、花生、茶叶、银杏等颇负盛名,为传统出口产品。特别是全州禾花鱼,史载为朝廷贡品,全县每年禾花鱼产量可达1000吨左右,稻田养鱼为广西之最。此外,还盛产桃李、马蹄、葡萄、优质枣、全州蜜梨等。